華語文獎學金最新消息


1.華語文獎學金受獎生自115學年度暑期班起(115年6月)若持落地簽證、電子簽證及免簽證者不予核發華語文獎學金。

2.受獎期限為6個月(含)以上之受獎生,學生可直接在海外申請 「居留簽證 (Resident Visa)」 入境,避免先以短期停留簽證入境後再改辦之情形。

3.持就業金卡者不會被排除申請華語文獎學金資格。惟仍須以符合原簽證目的為前提,如其在臺主要活動仍屬專業工作性質,並同時研習華語,尚屬可接受範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