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光華語文中心
Chinese Language Center
主旨:教育部函知修正「外國華語教師來臺研習培訓團、外國學生來臺短期研習團申請注意事項」。 說明: 一、來文係外國華語教師來臺研習培訓團、外國學生來臺短期研習團申請注意事項修正通知。 二、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附件。